漳州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30 00:00:00浏览次数:740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29号令)、《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2024〕52号及学校信息公开情况统计编制,现将学校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止)公布如下:

一、学校信息公开概述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创新公开方式,加强二级单位统筹联动,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公开实效。按照《条例》《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学校认真做好本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统计工作及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充分发挥学校信息的服务作用。学校坚持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牢固“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润校”的办学理念,提升学校办学内涵建设,对照清单内容逐项检查,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确保实施。学校认真及时地做好2024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

2024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意识,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多次专门研究部署学校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与汇编报道工作,形成机制鲜明、责任清晰、落实有力、公开透明的信息宣传平台,是学校贯彻落实《条例》,深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化宣传的重要手段,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多次组织各部门、学院负责人深入学习和贯彻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广大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意义的认识,为学校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明确各部门、学院负责人为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实行问责机制。

三是进一步细化了信息公开目录专栏,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研究制订了《学校章程》《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项目。

四是制定和完善相关信息公开制度。学校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明确实施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公开的形式和范围等,使学校的重大事项及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得到及时公开,使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逐渐进入规范化与制度化的运行轨道。除此以外,学校还不断完善了主动公开、依法申请公开等具体的工作流程,规范了信息发布和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工作。

(二)拓宽载体,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一直以来,学校持续拓宽信息宣传载体,开发学校官方微平台订阅号、视频号,鼓励各部门、学院开设网络宣传平台,并在学校设立信息公开栏,进一步深入推进学校各项信息公开的制度实施,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完善学校网站及各部门、学院网站,作为学校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公开、方便、及时地公布信息。二是建立健全校园OA办公系统、教务管理系统、设备管理等应用系统,在方便本校师生及时了解校内各部门主要信息的同时,形成了信息公开互动的工作体系。三是充分利用校内广播台、宣传栏、大事记、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四是开设学校网站及官方微平台的校长信箱,完善校长信箱、投诉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制度等,充分听取师生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五是继续做好工会、教代会、党代表大会等各种形式的沟通会、协调会、座谈会等畅通信息公开。六是加强学校原有的信息汇编工作,汇编修订2024年的招生宣传手册、行政事务SOP工作手册等。七是健全完善学校各路段、宿舍、食堂等信息公开体系,对师生关注的讲座、宣讲会、时事新闻等信息进行有效宣传。

(三)严守纪律,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学校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院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及情况说明

2024年度,学校利用网站、宣传栏、微信平台、抖音平台、校长信箱等多种渠道,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息数共计232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97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49条,招生就业类信息407条,科教文体类信息1599条,安全、应急管理类信息68条。2024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未收取任何费用,没有引起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公开信息的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主要指本学年度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文件和规章制度等信息。

(3)招生信息公开。学校认真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招生政策,依照相关政策和规定,学校认真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及时公开招生条件、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并在学校网站及相关印制的宣传材料进行公开。通过招生网站、新媒体、考生咨询热线电话等渠道,使考生及家长全面、准确地了解招生政策规定、学校情况、录取日程安排及有关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

(4)财务信息公开。财务信息公开方面,实行教育收费报批与公示制度,学校财务管理中心有收费标准公示牌,学校每一次收费现场都会向公众公开。学校各项经费开支严格按照审批管理制度进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5)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学校重大资源情况、学校建设情况、食品安全和校园安保问题;学生帮困助学、奖助贷、就业指导等相关信息;评优评先、职级晋升、教职工培训、招聘情况、科研项目申报立项、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

三、学校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未收到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学校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通过信息主动公开,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方便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校办学等诸方面的最新信息,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持满意态度。

五、学校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4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未受到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地努力。一学年来,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有:信息公开渠道要多样化,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和丰富;校内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下一阶段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主动信息公开范围,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新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2.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以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深入推进不同领域的信息公开,对于面向全校师生、量大面广的服务类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做好全面、细致、规范的信息公开,同时,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过程。

3.加大信息公开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学校党委、工会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工作,多方听取意见,根据评议结果改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